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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须知

  1. 一、云南能投集团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:
    1. 1.受理集团管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、控告。
    2. 2.依法应由集团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。
    3. 3.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  2. 二、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集团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  3. 三、集团根据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原则,请您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,选择相应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。
  4. 四、集团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,实名举报有助于我们尽快和您取得联系。
  5. 五、反映非举报事件的,请点击集团首页“意见建议/情况反应”专栏。